注意事项:
1、旅游行程组团社跟地接社确认件和客人的行程必须保持一致。如有不同请及时调整好。
2、因天气、自然灾害、政治原因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行程上的更改、延缓、滞留及费用的增加、损失将由游客自理我社协助解决。
3、团队中产生自然单间,由客人自理房差或住三人间;在旅游过程中团友不能参加违反法律活动(色情、赌博、吸毒等不法活动)。导游绝不提供此项信息来源和参与。
4、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,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并与地接社交涉,争取在事发当地及时解决。
5、行程结束时由客人在旅游地填写《意见单》为旅游质量依据,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。若客人回来投诉均无效,我们会按《意见单》上的签述处理,客人回到发团地投诉我社不认可。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,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,请在当地向质量监督投诉0743-8237962;并在当地解决.如未按时投诉,我社不予受理(有效的投诉时间为发生投诉之日起60日).多谢合作与支持!
6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如因客人原因导致财物丢失,一切责任客人自行承担。
7、行程、景点顺序仅提供参考标准,具体视天气及游客实际游览情况而定。
8、行程中旅游团参加自费项目可自愿选择,过半团友同意导游即可安排,不参与的团友需下车在景区门口等候自由活动(导游司机不提供服务)。
9、团队出发时请客人带好有效相关证件(身份证)。
10、1自由活动时间为:A、每日晚餐后自由活动;B、早班机抵达后的自由活动;C、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。D、行程最后一天的自由活动。(在此自由活动的期间内:我社提醒游客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,如产生意外客人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!)11、不含行程中注明另外付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(另付费的项目已包含导游服务费及车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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